这次仿制事件,传得风风雨雨,很多人幸灾乐祸,甚至夸大其词。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我认为钱培琛是无责的,他只是临摹名作,这是几乎每个艺术家都做过的事,法律的定义是:当复制品在出售时买卖双方清楚这是复制品,而钱培琛出售时对方完全知道这是仿品。其售价也只是行货价,不够成欺骗买家。之后有人拿出去伪造成真迹出售,假造画作历史,收藏经历,都是另有其人,无论是画廊还是拍卖行,与画家无关。就像制刀者不能为持刀杀人者负法律者任一样。所以法庭并无****钱培琛,最多是调查。
作为钱培琛的挚友,我认为他具有梵高及蒙克般的气质和生活经历,要是哪位大藏家或大财团发现并推崇他,前途不可估量。
(原标题:钱培琛,梵高般的艺术家!)
(原文有删节)
来源:新浪收藏博客 博主 陈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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