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文保建筑缺乏保障成危房》报道追踪
上周,本报报道的《部分文保建筑缺乏保障成危房》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不少市民找到记者表达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的担忧。
一位知情人士更是透露:“目前除鹤湖新居、茂盛世居等少数民居保护较好外,龙岗区大部分不可移动文物点损坏严重,尤其是在当前大规模的城市更新中,多处古民居(文物)已呈现加快灭失的苗头。”
那么,目前龙岗区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缘何如此?在保护过程中除了之前提到的经费不足、宣传不到位、人员有限外,还遇到哪些难题?未来又将如何破题?记者近日对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文管办(以下简称“区文管办”)进行了采访。
文物产权私有、城市化更新是两大掣肘
据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文管办称,在历时5年,地毯式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目前龙岗区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不可移动文物211处(含古遗址古墓葬)。
该办还称,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体现了鲜明的经济发展痕迹:西部毗邻原特区街道数量较少,东部数量较多。从2012年1月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单至今,龙岗区共取消了8处不可移动文物。相比区内数量众多的城市更新项目,这个数量是非常少的。
对于文物保护的问题,区文管办也表达了相关问题管理的难处。回复中称,由于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均为私有产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政府并不负有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义务。同时,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也无权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物权进行干涉。但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角度,对于一些价值较高,情况比较危急的不可移动文物,该局仍会支持一部分经费进行抢救性加固。
“目前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工作由区、街道两级共同开展,区文体旅游局每年拨给街道每个不可移动文物2000元的文物巡查与安全经费,总计40多万元。这对于我区每年数量不多的文物保护经费来说,已经占了将近一半的比例。”区文管办一位工作人员坦言,这些钱对于众多需要修缮和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来说确实捉襟见肘。下一步,他们准备向区里或者市里就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这一块,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
此外,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在2012年1月份区政府公布这些文物名单之前,很多历史建筑并未被列为文物,尽管它有一些文物价值,但区文管办没有管辖权,这也导致相关部门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并未通知文管办进而征求意见。“随着2012年以来第三次文物普查名单的公布,以及大家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相关部门才开始慢慢规范流程,但距离完善也需要一个过程。”
该工作人员还透露,按照《广东省文物保护办法》规定,各个街道要对所辖区域的不可移动文物本应有一个属地管理的义务,自2012年以来,他们也在积极探索各街道属地管理模式。
“本来区文管办计划跟街道签一份责任书,然后让街道再跟社区签一份,通过这种层层递进的方式进行保护责任落实,以架起‘属地管理’的架构,但这个计划到现在都没推动。尤其是城市更新项目比较多的街道,很多不可移动文物的业主特别不配合,这无形中影响了街道签定责任书的积极性。”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期待破题
那么,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又将如何破题?
对此,区文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目前该局拟上报区政府公布一批新的文物保护单位。在成为文物保护单位后,这些文物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此外,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文管办和城市更新办已经建立了一套联动机制:一旦有新的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城市更新办会在第一时间征求文物办的意见,紧接着文物办就会邀请三位“广东省文物专家委员会”专家到现场进行勘察、评估、投票,对文物价值高低做出评判。一旦专家判定该文物价值丧失或比较低,要取消该文物身份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区文管办会将这个结论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深圳市文物局进行审批,若市局审批通过,该文物点方能取消。
“反之,如果文物有价值,我们就会通知城市更新办,并和开发商进行沟通,目前来看,由于这些文物占地面积不大,大部分开发商还是相当配合。”但区文管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现在他们也在积极探索一套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的规范做法。“我们在想,可否将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面积纳入到政府从城市更新项目中提留的‘土地贡献率’中?这个想法一旦达成,开发商和业主都不吃亏,而文物的产权也自然变更为政府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的保护难题将得到很好解决。”
但这位负责人也坦言,这种想法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协调,单单龙岗区文体旅游局一家不可能解决问题,目前我们也在努力和市、区规划部门进行沟通。
与此同时,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还委托深圳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龙岗区古民居古村落活化利用策略研究及实施计划》,作为进一步保护利用古民居古村落的指引,这将为更好地活化利用古民居古村落做出全局性的定位,并针对每个古民居古村落用途指明具体的方向。
此外,龙岗区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考虑到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布局比较分散、单体面积较小的特点,龙岗区文体旅游局还准备引进日本“文物径”的打造理念,通过绿道来将文物串联,以此勾勒出龙岗别具一格的客家文化图景。“但这样做的前提是先将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有效保留下来。”
“甘坑客家小镇”改造样本—
千年老村成生态文化创意村
他山之石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事实上这两年龙岗区在历史建筑的开发利用上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今年,文博会期间,正式开门迎客的“甘坑客家小镇”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甘坑客家小镇” 的前身甘坑老村是一个有近千年历史的原村民老住宅区,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共有房屋267间,这里面不乏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经长年风雨侵蚀的老屋已变得破败不堪,很多老屋租给社会闲散人员和经营废品收购等,这也导致老村环境恶劣,治安状况较差,村内一片破败的景象。
2012年,在该社区干部通过取经、学习后,达成共识,一致决定引入社会资本,对甘坑老村实施更新改造,并充分利用甘坑老村的“三旧”物业和周边的菜地、山地、空闲地,采取保护和开发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保护为主、以旧修旧、修旧如旧,建设甘坑生态文化创意村。
为了有效解决老村房屋管理问题,甘坑社区还采取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统一向原村民租用老村房屋、统一向业主支付租金、统一管理。这也为城中村社区开展老村管理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如今,一期工程已经竣工,主要利用原有带状客家村落,经适度改造提升后打造成长约1000米的餐饮商业步行长街、市民餐饮休闲集散地。据了解,仅仅这一初级举动,就有效带动了周边各项配套产业的发展,此外还保护和传承了客家历史文化,促进了老村改造和老村的合理利用,使老村变废为宝,走出了一条老村更新改造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