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珍贵文物只获得几百块钱奖励的情况将得到改变。《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 于本月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以省政府名义颁布的省级同类《办法》。
按规定,主动上交来源合法文物,经文物接收单位组织专家鉴定,属珍贵文物的,给予其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四至六倍的现金奖励;珍贵文物数量较多的,给予其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七至十倍的现金奖励。2014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030.5元,十倍的现金奖励将超过两万元。(据《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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