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后期的隆庆、万历年间,用各种硬木制作的家具开始在苏州、松江一带民间的纨绔豪奢阶层流行,但其价值地位一般并不及高档的漆饰家具。参与制作宫廷漆饰家具设有御用监、司礼监御前作、内官监油漆作以及司设监等多处。此外,还有兼做宫廷膳宴家具的光禄寺和专做剔红漆器的果园厂等等,可谓规模庞大,工艺齐全。
而明朝的文人士大夫阶层同样极为崇尚漆饰家具,在《天水冰山录》、《金瓶梅词话》等文献著作中有很多关于漆饰家具的记载,却很少或几乎未提到硬木家具。根据《天水冰山录》记载:严嵩府宅中共有多达八千四百八十六件家具,以漆饰为主,涉及硬木的基本是小物件,家具中仅有“素漆(按:髹漆后未加纹饰)、花梨木等凉床四十张,每张估价银一两。”花梨木凉床和素漆凉床的变卖价格是相等的,均属于中等档次。与之相比,带描金的漆凉床每张则估价为银二两五钱,高出近两倍。晚明苏州的著名鉴赏家文震亨在《长物志》一书里,最为推崇的是古黑漆断纹家具和明朝的内府填漆家具。
可见,当时拥有和使用全朱红的漆饰家具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民间也不乏有使用丹红、矾红等近似于朱红的油漆髹饰家具。明代中期以后,法纪逐渐松弛,高官士族都以拥有朱红漆家具为荣。万历年间的刻本《金瓶梅词话》第四十五回,描写西门庆购买了白皇亲家的两架朱红漆架子铜锣铜鼓,帮闲清客应伯爵吹捧说:“朱红彩漆,都照依官司里的样范。”说明这两架朱红漆铜锣铜鼓原来属于民间禁用的礼器。明代漆饰家具要比明式硬木家具少得多,目前市场价格远低于收藏价值,具有较好的升值空间。